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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爱儿童 安全包装——我国药品儿童安全包装立法的必要性

2012年7月27日 发表评论 阅读评论

  党中央、国务院对儿童发展和儿童健康问题高度重视,在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》和未来十年《中国儿童发展纲要》(2011—2020年)中,提出儿童优先和儿童最大利益原则,保护儿童的法律法规将更加完善。2011年4月底公布的我国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表明,我国0-14岁人口为2.2亿,约占个国总人口的16.6%。据全国妇联2011年统计,全国留守儿童人数约为5800万,多数集中在中西部人口大省,其中14岁以下的留守儿童超过4000万,留守儿童占全部农村儿童总数的28.29%,80%以上的留守儿童是由祖父母隔代监护和亲友临时监护。并且随着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完善和新型农村医疗合作制度的推广,低收人和低教育水平家庭的药物普及率有了较大的提高,由于监护责任不落实、缺乏防范意识和知识,而致使农村留守儿童更容易受到意外伤害。

  为避免儿童药物中毒家长应及旱采取预防措施,如:将药品放在孩子接触不到的地方;给孩子吃药时,不要哄他们说是糖果,而应告诉他们正确的药名与用途;孩子模仿力强,最容易模仿大人的动作,应避免在孩子面前吃药等,但这种防范措施还远远不够。儿童中毒不仅会给儿童机体造成损伤,对患儿日后生活(如遗留后遗症、心理创伤)潜在的影响是无法估量的,同时会给家庭和社会造成巨大的经济和精神负担。预防儿童中毒,除了加强对家长、医务人员和儿童进行安全意识和相关知识教育,加强家庭药物管理和儿童监管、避免儿童接触以外,在药品、家庭常用化学品、农药、杀虫剂、灭鼠药等行业强制推行儿童安全保护包装法规是十分必要的措施,尤其对预防1—6岁儿童发生误服中毒效果明显。

  使用儿童安全包装是降低儿童误吞药品的根本途径。我国药品应采用立法的方式,强制要求药品包装一定要有儿童保护功能,是国家对儿童权益的重视和保护的充分体现。因此,建议政府部门牵头尽快开展我国药品儿童安全包装立法的前期工作,出台鼓励药品儿童安全包装生产设备、包装材料、包装形式的研发、制造等相关政策,并加强采用药品儿童安全包装的宣传,减少儿童误服药品事件的发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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